南方网讯
合作优势与意向
湖南: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0.37万人。“九五”以来,全省共取得各类科技成果4000多项,有117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超级稻、克隆神经耳聋疾病基因、银河Ⅲ型计算机、磁悬列车、类人型机器等一批成果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湖南与粤港澳的经济技术合作日益增强,已初步形成了不同层次生产力的优势互补与融合。
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发达,推进区域科技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和人才流动。
贵州:我国重要的航空、航天和电子工业基地,拥有一大批优秀的科技人才,具备了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
贵州将与区内各方加强科技资源共享,促进科研项目协作,共同提升技术研发水平,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福建:扩大闽港、闽澳间人员培训和交流,拓展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开创闽港、闽澳合作新局面,实现共同发展、互惠双赢。进一步发展闽台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密切两岸同胞的各种交流,积极推动两岸实现全面、直接、双向“三通”。
已签订协议:
《“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
《赣港两地企业人才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
《泛珠三角合作协议》
科技合作七个方面
1、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科技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九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轮流主持。联席会议设联络办公室,第一届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科技厅。
2、联合开展区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
制定涵盖整个区域的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科技发展和创新体系的建设规划,在指导思想、发展战略、政策制度、科技攻关、人才交流、产业集群等方面形成协调共赢的共同体。
3、设立“泛珠三角”区域创新协作论坛
选择区域创新中的热点为主题,举办“泛珠三角”区域创新协作论坛。
4、实行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大型公共仪器设备、技术标准检测评价机构。
联合设立“泛珠三角”区域科技交易网络,形成网上技术市场、加速科技成果交易。联合举办科技博览会、交易会,项目推介会,推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5、组成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联盟
围绕“泛珠三角”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引导区域内大中企业实行强强联合,相互可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商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相互享受本地同等的优惠政策。
6、建立科技项目合作机制
鼓励和支持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围绕“泛珠三角”的特色资源和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
在科技项目招标中,区域内的企业、科研机构等法人具有招标资格。
7、合作培养科技人才
互派中青年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到各方所属区域的相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联合开展科技合作、考察;合作实施人才培训、培养计划。
区域文化交流背景
珠江文化的地域范围包括下游的香港、澳门和中上游的广东等8个省区,与泛珠三角所涉及的区域基本一致。这种地域范围的一致性,有利于透过珠江文化的培养支撑泛珠三角区经济的发展,通过珠江文化可以将它们联系起来,在同一水域范围内进行合作。因此,有必要推进区域内文化的交流和发展,推动区域内珠江文化的广泛认同感,培育和发挥珠江文化的开放性、领潮性、务实性、兼容性的特点,以利于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磨平保守的地方观念,消除观念上的隔膜和差异。
编辑: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