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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加强专利创造奖励 包括奖励级别升级 奖励范围扩大

2013-07-22 10:09 来源:南方网 湛立

2012年7月24日,广东省举行专利奖励大会。资料图片

  最近,广东实施了接近十年的“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和“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等相关规定酝酿着新的变局,这一变局不是为了削弱有关专利奖励制度,而是将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包括奖励级别升级、奖励周期缩短、奖励范围扩大。而促使广东作出这一改变的根本原因,是十年来该省通过专利奖励这一形式,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促进了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的大幅提升。

  累计发放专利奖励资金逾亿元

  2003年底,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省政府重奖每届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广东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金奖、优秀奖分别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和50万元;由省财政设立每两年一届“中国专利奖奖励”预算。之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又与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广东专利奖励和表彰活动”,该活动将每两年举办一届。

  据悉,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这一举措,其意义不仅仅是奖金,更为重要的是发出一个信号,即政府对核心专利技术的研发、实施的高度重视,从而激励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参加到加强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来。

  十年来,广东一直坚持兑现承诺,每年均举行省专利奖励大会,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广东省企事业单位和获得“广东专利奖”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从第八届中国专利奖开始,截至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该省财政已经拨付的奖金和即将颁发的专利奖励,奖金总额高达1.2亿元,累计对27项金奖、186项优秀奖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同时,2003-2013年间,“广东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共举办了6届,评选出获奖项目338项,其中金奖68项、优秀奖270项。

  从单一的政府行动演变成共同行动

  省级专利奖励活动的深入开展,也带动了全省各地级市,乃至于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均纷纷建立专利奖励制度,从而形成了立体式的专利表彰体系。

  2005年5月,汕头市政府设立政府层面的专利奖,该奖两年评选一次,奖项分为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和优秀发明人奖。而在2004年,该市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的企业分别给予奖金奖励。

  2006年,东莞市出台专利奖励办法,对该市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项目实行配套再奖励,其中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奖励50万元;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的奖励30万元;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的奖励20万元。同年,该市设立市级专利奖。目前累计发放各项专利奖金接近1000万元。

  2012年1月,广州市人民政府举行奖励大会,颁发首届“广州市专利奖”。该市的专利奖项设计思路,将表彰对象扩展到在专利创造和专利实施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事业单位,专门设立了“专利创造贡献奖”和“专利实施效益奖”,同时设置“专利配套奖”。这一做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认同。

  2011年,惠州市政府出台规定,进一步加大专利奖励力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每项配套奖励10万元;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每项配套奖励3万元。

  此外,珠海、阳江等众多地级市,以及广州花都区、佛山禅城区等县(市、区)也纷纷开展专利奖励措施。

  专利奖励措施还由单一的政府行为,逐步变成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发行为。华为、中兴、比亚迪、美的、华南农业大学等一大批企事业单位,均纷纷推出专利奖励措施。

  专利奖励促进创造和运用水平提升

  为了发挥专利奖励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广东对奖励资金的使用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将奖励资金按不少于30%的比例奖励获奖项目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按不少于20%的比例奖励对该项目专利技术实施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余奖励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发展本单位的专利事业。

  专利奖励的激励、引导和示范的效果是明显的。奖励措施营造了尊重和运用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有效鼓励和调动了该省企事业单位和发明人开展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的积极性。

  2012年,广东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229514件和153598件,而2003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43186件和6181件,9年分别增长了431.45%和2385%。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全省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由2003年的14.3%提高到2012年的26.4%,增加了12.1个百分点。

  截至2012年底,广东有效发明专利量78902件,同比增长34.5%,占全国总量的18.13%,继续位居全国首位,专利密度为751.1件/百万人,是全国平均值(323件/百万人)的2.33倍。从2008年开始,该省发明专利授权量连续五年位居全国首位。2012年,该省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9211件,占全国总量50.76%,连续11年位居全国首位。

  专利奖励也有力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在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领域累计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27项,该技术被列为我国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国家标准中的必选音频标准,成功实现专利标准化。截至2013年5月,成立数年的广州宝胆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中国专利申请87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4件;已授权专利670件,其中发明专利71件,还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了38件国际专利申请。

  众多获得奖励的专利项目,也因为成功的运用,成为所在企业的“金牛”:惠州昌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耐寒智能电表壳体用聚碳酸脂/玻璃纤维复合及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的实施,增加销售1.2亿多元,带来了3000多万的利润。广州微点焊有限公司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一项发明专利,不仅获得100万的政府奖金,还以此为质押物,获得了逾千万元的专利质押融资贷款。

  立法将“部门奖”升格为“政府奖”

  2010年 12 月1 日实施的《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对本省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省人民政府设立广东专利奖,对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效益的专利项目实施单位和有重大贡献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予以奖励。”从法律上将“广东专利奖”确定为省政府奖,之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紧锣密鼓,牵头制定新的专利奖励办法。

  2013年5月30日,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刊出了《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送审稿),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为期一月。与此前已经实施近十年的广东省专利奖励有关规定相比较,新拟定的专利奖励办法“亮点”多多:

  首先是该办法规定,由省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并将此前“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和“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的两种专利奖励办法,统一到“专利奖”中,分设为“广东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将省知识产权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省政府相关部门设置的专利奖励升格为省政府奖,与科技奖励等并行。其次是将原来两年一次的广东专利奖调整为一年一次,缩短了评选表彰的周期,使之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周期相适应。第三是“广东专利奖”在与中国专利奖一样设立“发明类专利奖、外观设计专利奖”以外,另设“发明人奖”,以表彰有重大贡献的发明人(设计人)。

  日前,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利奖励在激励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发挥了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该局将会继续运用好这项政策工具,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努力发掘更多更好的专利项目予以表彰,从而树立更多的优秀专利“标兵”,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作出更大贡献。(来源:广东科技报)(编辑邹长森)

编辑:邹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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