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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设8亿元资金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2014-07-23 09:25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张西陆

  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提出,要每年安排8亿元资金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引导4倍以上的社会资本设立相关产业领域投资基金。

  与旧版本不同的是,在《暂行办法》中,提出了设立股权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引导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或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产业。股权投资资金由去年刚刚挂牌成立的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基金”)进行管理。

  其中,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每年安排8亿元用于设立广州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引导4倍以上的社会资本设立相关产业领域投资基金。聚集并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广州资金需求量大、市场关注度高、发展基础和前景好的主导产业优势企业。

  在基金监管方面,市财政部门将会同各部门组织对使用发展资金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有关情况提交联席会议审核。同时,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每年年中和年底前向各有关部门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发展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在3个月内向各有关部门申请项目验收。

  早在2011年,广州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加快推进广州“9+6”战略性主导产业实现重大突破的战略部署,决定“十二五”期间设立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5年内每年将安排40亿元共200亿元,集中用于扶持广州的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务与科技服务、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电子产品、重大装备等9大优势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制造、时尚创意、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编辑:蔡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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