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依据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章程》,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为调动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广州科普事业的发展,奖励在广州科学普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广州科普创新奖由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发起并出资设立,联系其他社会力量出资参与评奖工作。机构设置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理事会的决议,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的指导下,设立广州科普创新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广州科普创新奖的评审组织和监督管理。
(二)奖励委员会下设广州科普创新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广州科普联盟秘书处(广东科学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应对奖励委员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为参与广州科普创新奖的管理、组织及其他日常工作。
(三)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程序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成立广州科普创新奖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广州科普创新奖的评审工作。
二、奖项设置
广州科普创新奖2020年度奖励经费为60万元,其中评奖工作经费为6万元,奖金为54万元,奖励项目33项。具体的奖金额和奖项数按照当年评审结果确定。
广州科普创新奖设“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等奖项。奖项授予为本市科普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以及优秀科普成果和传播载体。除“科普杰出人物奖”之外,对同一奖项的候选对象按照贡献大小分列一、二、三等奖。
(一)科普杰出人物奖
每次评奖设“科普杰出人物奖”2名,授予人数可空缺。科普杰出人物奖获得者每位奖金3万元。
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或其它科普公益工作,对推动广州科普工作发展,提高公民科学素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力、产生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成果的个人。
(二)科普贡献奖
每次评奖设“科普贡献奖”18项,奖金总额28.2万元。奖项奖金设置如下:
个人:一等奖2项,奖金3万元,
二等奖4项,奖金1.7万元,
三等奖6项,奖金1万元;
组织:一等奖1项,奖金3万元,
二等奖2项,奖金1.7万元,
三等奖3项,奖金1万元。
授予在本市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传播、科普管理或其他科普工作中创造显著效益的个人或组织。
(三)科普成果奖
每次评奖设“科普成果奖”13项,奖金总额19.8万元。其中,一等奖2项,奖金3万元;二等奖4项,奖金1.7万元,三等奖7项,奖金1万元。
授予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的各种形式的科普创作成果、科普品牌活动及科普传播载体等。
科普创作成果主要包括原创性优秀科普图书(著作、译著、编著)、科普影视作品、科普音像制品等;有较好的互动性、得到正式应用并发挥较好的科普教育功能的科普展教具(含展品和展项)等;原创性优秀科普文艺作品(科普剧目、科普广播剧)等。
科普品牌活动主要指具有较高的公众参与率、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的科普讲坛(讲堂)、论坛、展览展示、竞赛、及其他具有互动性的科普教育活动。
科普传播载体主要包括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的,专门或主要从事科普宣传,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科普传播载体。包括电视的科普频道或栏目、广播的科普频段或栏目、科普报刊或专栏、科普网站、科普新媒体等。
三、申报方式
每次评奖由管理办公室发布申报通知,申报个人或组织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分为:奖项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颁奖四项。
四、奖项评审和授予
广州科普创新奖每两年组织一次评奖,并进行表彰颁奖。同一项目或同一申报个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奖项,违规者将视为无效申报处理。
广州科普创新奖由单位和个人推荐: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按有关标准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结果和推荐意见,由管理办公室报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
五、广州科普创新奖由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本方案由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和广州科普联盟负责解释。
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 广州科普联盟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