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工作新格局,共同为汕头经济建设发展作出积极贡献,1月13日上午,粤东中心和汕头航标处本着“互利共赢、科学务实、优势互补”的协调原则,在汕头航标处会议室签订业务工作协调协议,明确协调内容和保障机制,更好地促进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榕江出海航道维护,促进粤东航运经济协调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
粤东中心党组书记余继信、总工程师李鸿春和汕头航标处党委书记胡敬乃、处长孙涌新、副处长张创伟出席了签字仪式。
来源: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