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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普联盟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广州地区选拔活动的通知

2021-08-27 16:08 来源:南方网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联盟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提升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根据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安排,科技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定于2021年10月27-2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活动主题为“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国科办才〔2021〕106号)精神,广州市可推荐3名(组)选手参加展演汇演活动。为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展示广州科普工作良好风貌,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的要求,广州科普联盟将于9月25日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广州地区选拔工作(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积极发动组织本单位人员踊跃报名参加,并于9月17日(星期五)17:00前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联盟秘书处(邮箱:gzkplm@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广州地区选拔活动工作方案

  2.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广州地区选拔活动报名表

  3.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实施方案

  广州科普联盟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罗婉艺,联系电话: 39348046、13660677212)

  附件1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广州地区选拔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广州地区选拔活动以“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为主题。主要目的是通过科技人员、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演示科学实验方法,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动员号召全市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为广州科技人员搭建展示科研能力和学习交流的平台,展示百年来科技事业发展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美丽中国建设等中的显著成效,推动广州科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方式

  指导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主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

  承办单位:广东科学中心

  三、活动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7:00前。

  2.展演选拔时间: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10:00。

  3.展演选拔地点:广东科学中心。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可以个人(独自一人)参加,也可以团队(多人)参加。选手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30日之前出生),可以是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普工作的相关人员,同时欢迎其他科技爱好者报名参加。已获“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一等奖的代表队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五、活动内容

  选手根据“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主题自行确定实验内容。参选内容为自选实验。选手自行确定一个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验演示,自选实验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等,时间限定6分钟,实验表演可以是独自一人或多人演示,实验表演具体形式不限,但内容核心要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或传授科学方法。自选实验所需器材、材料由代表队自行准备

  六、评分规则

  选手签到时抽签确定上场顺序,配带号码牌上场,总分100分,选手得分为所有现场评委评分平均得分,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自选实验限时6分钟,超时(6分钟)15秒后实验中止。

  评委分别从实验内容、演示效果、整体形象三方面进行评分,实验演示限时6分钟。

  ①实验内容 (50分)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

  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②演示效果(35分)

  动作标准,快速准确;

  简单易学,互动性强。

  ③整体形象(15分)

  衣着整齐,精神饱满;

  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七、奖项设置

  按报名情况确定奖项名额数,一等奖数量占报名项目数量的10%,二等奖数量占报名项目数量的20%,三等奖数量占报名项目数量的30%。按评分高低进行排名,按实际奖项数量授予等级奖,颁发荣誉证书,按排名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多于3个)参加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参与本次活动未获等级奖的项目将获得“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广州地区选拔活动”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八、有关事项说明

  1.各单位自愿组织报名参加。主办方将在指导单位的指导下开展选拔工作,最终选拔不多于3名(组)选手代表广州参加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2.经费。各参加展演汇演选手的差旅费自理,无需缴纳其它费用。选拔阶段专家聘请、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3.报名方法: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对本单位选手进行初选,2021年9月17日17:00前将汇总的《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广州地区选拔活动报名表》发送至活动联系人邮箱(gzkplm@163.com)。

  本工作方案由广州科普联盟负责解释。

  附件2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广州地区选拔活动报名表

  附件3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以“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国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展示百年来科技事业发展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美丽中国建设等中的显著成效,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二、组织方式、报名条件及要求

  主办单位:科技部  中科院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负责本区域内的选拔推荐,国务院部门、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负责所属单位的选拔推荐。代表队只可选择一个推荐单位报名参加。已获“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一等奖的代表队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分为推荐活动和展演汇演两个阶段,推荐活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军委科技委各自负责组织实施,并确定参加展演汇演的代表队,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将代表队汇总信息报至活动主办方。

  三、活动内容

  代表队根据“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主题自行确定实验内容。

  展演汇演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两个部分,符合报名条件的代表队参加第一阶段展演汇演,第一阶段每组前6名代表队参加第二阶段展演汇演。

  1.第一阶段展演汇演内容为自选实验和常规实验。

  (1)自选实验内容由代表队自行确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演示,自选实验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等,时间限定6分钟,实验表演可以是独自一人或多人演示,实验表演具体形式不限,但内容核心要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或传授科学方法。自选实验所需器材、材料由代表队自行准备(特殊材料如氯气、氮气等交通运输部门严禁的化学用品除外)。

  (2)常规实验主要考核代表队科学实验的基础能力,限时3分钟。常规实验的实验内容及实验器材由主办方提供,代表队需要自行设计实验过程并规范演示。3个常规实验内容将于9月30日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信公众号、中国科普博览、中国科普网、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官方网站上公布,供代表队提前做准备。

  (3)播放20秒自我介绍视频。该环节不作评分,视频由代表队准备。视频统一用高清的AVI、MP4或MOV格式;提供的PPT(可配有背景音乐)须为OFFICE 2010(或以上)通用版本,文件大小不超过40M,PPT中若插入视频请使用WMV格式。视频及PPT均为16:9横幅比例。

  (4)第一阶段展演汇演流程:

  ①播放代表队介绍视频

  ②现场抽签并进行常规实验演示(常规实验代表队同为自选实验的代表队)

  ③自选实验展示

  ④评委现场打分

  ⑤代表队展示结束

  2.第二阶段展演汇演

  自选实验。

  自选实验要求参考第一阶段,同时允许在第二阶段对自选实验进行调整甚至变更。

  四、评审专家推荐及监督

  (一)产生方式

  1.为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各代表队以自愿为原则,推荐1名专家组成评委专家库,活动将以抽签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评委,并成立独立监督组,委托公证处派员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2.根据代表队报名情况,按各代表队报名比例,结合“中国南北地理分界线(秦岭淮河一线)”将代表队分为部委代表队、北方代表队、南方代表队三类,为保证活动评审的全面性、代表性、公平性,抽签工作综合考虑代表队类型,在监督组监督下使用专业设备执行。抽签过程全程进行录像记录,并于活动当日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普网站相应公开。

  (二)组成原则

  1.同省、同部委不多于1名评委,如有重复,仅保留第一位抽选到的评委。(如第一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评委,第二位是航天局推荐评委,则第二位评委抽选结果作废,再次从候选评委中抽选)。本原则同时适用于递补评委抽选。如1名评委被2个以上部门推荐,视为共同推荐评委,各参加1次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评委抽签。

  2.为保证活动顺利举办,在抽选确认评委后抽选递补评委。若出现抽选确认的评委因不可抗力因素缺席,则从递补评委中按序递补。具体名额安排如下:第一阶段抽选3名递补评委,第二阶段抽选2名递补评委。

  3.第一阶段汇演分3组同时进行(在不同场地),每个场地5位评委。在监督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签,分别确定各组评委(含组长)名单。评委组组长按同组评委中参加省级或以上级别赛事评审工作次数决定,评审次数最多的评委为该组组长;若评审次数相同,则按抽签先后顺序决定。

  4.第二阶段汇演在1个场地举办,7位评委。其中4位评委在监督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签确定;考虑到评委专家库中一般缺少院士等知名专家,为保证第二阶段汇演评委的权威性、全面性、代表性等,另外3位评委将参考抽签结果推荐产生,由大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推荐1名院士或国内知名专家担任该阶段评委组组长,推荐1名语言艺术类国内知名专家担任评委。考虑到军队和武警部队的特殊性,为鼓励军队和武警部队开展科普活动的积极性,商请中央军委科技委推荐1名军队专家担任评委。

  (三)抽签方式

  1.第一阶段展演汇演

  在评委专家库中抽签确定第一阶段展演汇演各小组部委代表队、北方代表队、南方代表队评委,名额按照代表队报名比例确定。每小组评委中,每类代表队评委不少于1名。同时从所有未被抽选到的评委中抽取递补评委。

  2.第二阶段展演汇演

  在评委专家库中抽签确定第二阶段展演汇演评委,名额按照代表队报名比例确定。同时从所有未被抽选到的评委中抽取递补评委。

  注:由于中央军委科技委(军队)代表队推荐第二阶段汇演的评委,因此仅参加第一阶段汇演评委抽签,不参加第二阶段汇演评委抽签。

  (四)评委条件及推荐

  1.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的科普工作经历;

  2.供职于知名科研机构、大学、科技类博物馆或媒体等;

  3.熟悉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及评审基本规则,并担任过省级或中央、国务院部门级别赛事评委;

  4.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活动期间能赴现场参与评审)。

  各代表队的评委候选人需填写《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评委候选人信息表》,于2021年9月30日前反馈至会务组(《通知》联系人),逾时提交视作放弃推荐。组委会在抽签后联系专家推荐代表队及候选人本人,落实评委赴活动地点事宜及评审安排等。专家聘请、交通住宿费用由大赛主办和承办单位承担。

  五、展演汇演活动安排

  1.负责人、代表队会议

  时间:10月27日(展演汇演前一天)

  地点: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

  全体负责人及代表队参加,明确展演汇演规则、评分标准以及具体安排等;各负责人自行将代表队平均分配成3个小组,代表队自行抽签决定展演顺序。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抽取抽签顺序号,第二轮将按抽签顺序号抽取汇演顺序。展演汇演场地当日9:30-20:00开放,供代表队适应场地。

  2.第一阶段展演汇演

  时间:10月28日(展演汇演第一天)

  地点: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理化大楼)

  第一阶段展演汇演根据抽签决定分组及上场顺序,分三组进行展演。依次进行常规实验、自选实验。第一阶段展演汇演阶段,每个小组均有5名专家评委,共同对第一阶段展演汇演环节的常规实验和自选实验进行打分,三组展演汇演同时进行(在不同场地)。

  每组的前6名代表队,三组共产生18名代表队参加第二阶段展演汇演。

  3.第二阶段展演汇演

  时间:10月29日(展演汇演第二天)

  地点: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

  参加第二阶段展演汇演的18名代表队将按照抽签顺序依次上场进行汇演。

  第二阶段展演汇演将设7位专家评委和现场监督、公正组,专家评委对代表队的表现进行打分,最终根据专家评委的评分确定代表队排名及颁发奖项。

  六、展演汇演评比规则

  1.第一阶段展演汇演规则

  第一阶段展演汇演的代表队抽签确定上场顺序,配带号码牌上场,展演汇演总分100分,代表队的得分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超时由记分员进行扣分,扣分直接在计算得到的平均得分中扣除,并作为代表队该阶段最终得分。

  (1)自选实验(80分)。

  评委分别从实验内容、演示效果、整体形象三方面进行评分,实验演示限时6分钟。

  ① 实验内容 (40分)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

  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② 演示效果(30分)

  动作标准,快速准确;

  简单易学,互动性强。

  ③ 整体形象(10分)

  衣着整齐,精神饱满;

  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2)常规实验(20分)

  代表队现场抽签确定常规实验内容,限时3分钟。每组代表队指定一人进行常规实验演示,通过现场抽签的形式决定演示内容。常规实验的代表队同为参加自选实验的代表队。

  常规实验主要从科学性、创新性和规范性上对代表队进行考察。

  (3)其他计分

  自选实验限时6分钟,超时10秒以内扣0.5分,超时15秒后实验中止,扣1分。常规实验限时3分钟,超时10秒以内扣0.5分,超时15秒实验中止,扣1分。

  (4)补充说明

  若遇代表队总分数相同则按第二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若第二个最高分相同则按第三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以此类推;若遇打分均相同,则在监督公正组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

  2.第二阶段展演汇演规则

  第二阶段展演汇演总分100分,第二阶段现场共有7名专家评委,共同对第二阶段展演汇演环节的自选实验和评委问答进行打分,并对代表队整体表现进行点评。代表队得分为现场评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超时由记分员进行扣分,扣分直接在计算得到的平均得分中扣除。

  (1)自选试验(80分)

  评分规则同第一阶段。

  (2)评委问答(20分)

  决赛评委就代表队的自选实验进行提问,问题由评委随机提出,评委问答环节限时2分钟,超时10秒后终止,该环节由评委打分。

  3.展演汇演监督

  监督组全程监督活动过程,并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七、展演汇演奖项设置

  1.一等奖10名

  第二阶段展演汇演评选出的前10名代表队将获得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一等奖及“全国十佳科学实验展演人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二等奖20名

  进入第二阶段展演汇演的第11-18组代表队以及初赛7-18名获得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3.三等奖30名

  第一阶段展演汇演的每组的第11-20名代表队共30名代表队将获得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4.专项奖

  第二阶段展演汇演的代表队可参与最佳实验创意奖和最佳表演奖的评选,各2队,由总决赛现场观众及评委选出,票数多者当选。

  5.优秀奖

  参与本次活动的其他代表队将获得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6.优秀组织奖

  奖励本次活动的推荐优秀组织单位,在进入第二阶段展演汇演的代表队所在组织单位中评选,参选单位需提供推荐组织文件、照片、视频或相关资料作为参评依据。

  八、媒体宣传

  拟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科技日报、中国科学报等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信公众号、中国科普博览、中国科普网、北京科技视频网等网络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和宣传展映相关视频。

  九、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及要求。各负责人根据所辖地区或单位情况对代表队进行遴选,并将汇总的《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代表队报名表》和《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推荐单位信息表》于9月30日之前在线上报名系统内提交,填报网址:http://kp2020.ustc.edu.cn/index/hybm,同时提交汇总的各代表队展演汇演稿件(PPT)及个人视频介绍。

  2.经费。各参加展演汇演代表队的差旅费自理,无需缴纳其它费用。展演汇演阶段专家聘请、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3.为方便负责人、代表队与主办方沟通交流,各负责人在现场签到后加入微信交流群(群名为:2021科学实验展演)。住宿、用餐、交通等相关会务安排将在微信群中公布,请负责人和代表队届时留意。

  本实施方案由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和中科院科学传播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广州地区选拔活动工作方案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CdNmaRoMWRbTwJU-qvQYw 提取码:z6da)

  2.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广州地区选拔活动报名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5bP6eP7l7Q9C9lJ3dr1MA 提取码:ost4)

  3.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实施方案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Yd-41NTQuvJvys9i8pd-Q 提取码:dus6)

编辑:罗予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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